可許則許_業報釋疑(二)

信奉佛法的人們,倘若求子病癒,子反而死了,大可不必哀傷退悔。也許這個兒子是來討債的,他日或許會被他弄得傾家蕩產,使父母吃老苦呢!現在仗佛菩薩的慈力消除夙怨,使他早些離開,正是做父母的大幸事啊!譬如我得罪了人,他想來報復;幸而得到有道德、有勢力的人從中為我們調解,使對方的怨恨消釋了,不再同我為仇。這是多麼幸運的事啊!仇恨的心好比是黑暗,遇到佛光一照,黑暗隨即消滅。所以能得佛力垂護,任何怨仇都能化解。   世人求子病癒,子反而死,做父母的更應該感謝佛菩薩的大恩,解除彼此的怨仇;並且努力奮勉修習佛法,勸化眾生共同信佛才是。倘若反生怨心、悔心、退心,怪佛菩薩不靈,這真是辜負佛恩呢!至於為其他的眷屬求,如求父母、夫妻癒病卻反而死去,都應當作這樣的看法。因為一家眷屬的聚會,無非是報恩或復仇。   或許有人要問:「兒子生病,禱求佛菩薩反而死去,說是仗佛力解怨,使他即便離去,固然不錯!然而為什麼不解怨後使他勿去,而仍舊做我的兒子呢﹖這是一點。還有一點,假使他不是來討債的,終究是我的兒子 ;不求佛力救助,他也不至於死,那何必要祈禱呢﹖」   關於第一個問題,我的回答是:人生所遭遇到的,都是過去世善惡業力所招感來的。心力弱、業力強,就被業力所支配。只有學習佛法,心力訓練較強的,可以不被業力所束縛;普通一般的人,大多數不能超出業力的範圍。你的兒子,因為你和他過去世所種業因的關係,他為著討債而來;現在仗佛力消除了夙怨,難道你還希望他不死,仍舊做你的兒子﹖   這譬如有人到你家裡來討債,當時因著一位有道德威望的人從旁調解,使這個人意氣平靜下來,就此放棄債權。你想,那時這個討債的人,仍舊是留在你家裡呢?還是回去呢?當然!他一定就回去了。現在你的兒子為著討債而來,怨氣平釋以後,他當然要回去了,理由是一樣的。   第二個問題,你說:「假使他不是為著討債來的,不求佛力,他也不至於死。」這話你只說得半邊。人們的疾病,表面上雖然是從風寒虛勞、四大不調而起,實在是以他們前生的惡業作為主因的。你兒子的病苦,一方面固然為討債而使你受累;另一方面,他也有自己的惡業存在著,使他不得不受病苦而至夭折。假使他前世的惡因是十分,那麼這病就得受十分的苦果。譬如拍球,用十分的力氣向下拍,它反跳的高度也有十分。力的強弱,要看拍的人而有差別;也就如造惡因的時候,心力的猛利程度各有不同。   倘使你兒子有十分的惡因,他一定要自受十分的苦果才能了結;要想減受五分,是不可能的。假使能歸信佛法僧三寶,至誠恭敬地懺悔,並且修種種善業,就能得佛菩薩的慈悲保護,可使重報減作輕受。譬如世間法律所規定的一般,殺人犯要處以死刑,倘使主動自首,罪就可以減輕。向佛菩薩懺悔就和自首一般,病苦怎麼不會減輕呢?   然而不要誤會!佛菩薩並非制裁人們罪惡的主宰者。佛說「一切唯心造」,禍福壽夭、恩怨眷屬,一切是我們自心所造、自作主宰的。因為歸向三寶、至誠懺悔的心,能順合本具的佛性;如此順性而起善心,就和佛菩薩證到本具佛性的境界相契合。這是此方的感而得到彼方的應,很自然的結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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