佛說四十二章經(四十五)

佛說四十二章經(四十五) 第二十章   佛言:「當念身中四大,各自有名,都無我者。我既都無,其如幻耳!」 良因曰:   本章仍然延續上一章,說明修行圓頓法門時的下手處。在《楞嚴經》中,四科(五蘊、六入、十二處、十八界)、七大(地水火風空根識)都可以做修止觀的所緣境,本章則以身根、四大為所緣。   「佛言:『當念身中四大,各自有名,都無我者』」。佛陀要我們思惟觀察:身體是由地、水、火、風四大所組成的。骨骼、牙齒、肌肉等堅硬性的物質是屬於地大;血液、水份這些流動性的屬水大;體內的氣脈流通屬風大;體溫屬火大。如果把身體,依著四大去分解,會發現它並沒有一個真實、不變異的自我可得。   「我既都無,其如幻耳!」如唯識學所說「一水四見」的觀念:同樣是水,因為業力不同,眾生所見各異。既然四大本身就是幻境,所以由四大假合而成的身,更是虛幻了。 凡是身見重者,應當常常思維、觀察這段經文,才不會做此幻身的奴僕。甚至因為過分的愛著,而造作種種惡業。當臨命終時,萬般帶不去,只有業隨身;能帶走的,只有因貪戀色身,所造的萬般惡業,生生世世的隨逐! 第二十一章 佛言:「人隨情欲,求於聲名;聲名顯著,身已故矣! 貪世常名而不學道,枉功勞形。譬如燒香,雖人聞香,香之燼矣!危身之火,而在其後。」   從本章開始連續五段經文,都是以譬喻,來呵責貪煩惱的過患,以幫助對治貪煩惱。古人說:「財、色、名、食、睡」,是地獄五條根。所以在這本章,先告誡貪圖聲名的過患。   「人隨情欲,求於聲名;聲名顯著,身已故矣!」這是說明一般凡夫的相狀,為了得到聲名,無不費盡心思,萬般機巧來達到目的。可是等聲名顯赫時,往往生命也已是日薄西山。就像古代的帝王將相:秦始皇、漢武帝、三國演義群英會等,費盡心思所得來的,到了人生的盡頭,畢竟只是一場空。   「貪世常名而不學道,枉功勞形」。我們修道人也是如此,如果只是貪圖世間虛幻的聲名,而不將有限的生命用來修學道佛,那就同於世間人一樣,究竟只是枉費功夫,浪費生命罷了。   「譬如燒香,雖人聞香,香之燼矣!危身之火,而在其後」。這段經文是以譬喻,說明貪圖聲名的過患。就好比將香點燃了,雖然香氣四溢,可是香卻同時一寸寸的化為灰燼。更可怕的是依舊在燃燒,直到燒完、全成灰燼為止。   印光大師說:平時可欺,臨終豈可欺!追逐虛妄的聲名,換來的只是通身的惡業,以及臨終的顛倒,想一想實在是划不來。人身難得,佛法難聞。今天有幸能夠得到暇滿的人身,又能夠聽聞正法,就應當珍惜,並善用生命才是。 憨山大師在《勸世文》中開示: 生前枉費心千萬 死後空持手一雙 悲歡離合朝朝鬧 富貴窮通日日忙 休得爭強在鬥勝 百年渾是戲文場 頃刻一聲鑼鼓歇 不知何處是家鄉 當鑼鼓敲響歇場時,畢竟歸向何處呢?還是追求真實功德要緊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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