佛說四十二章經(四十二)

佛說四十二章經(四十二) 第十六章   佛言:「人懷愛欲,不見道者,譬如澄水,致手攪之,眾人共臨,無有睹其影者。人以愛欲交錯,心中濁興,故不見道。汝等沙門。當舍愛欲。愛欲垢盡,道可見矣!」 良因曰:   第十五章的開示中,佛陀告訴我們當遇到硬賊,也就是外在粗猛境界的干擾時,心中不動瞋心的方法。本章則反過來教授學人,當遇到軟賊,也就是種種可愛境界時,內心應當去除貪愛。 佛陀教誡:為什麼我們修行一直無法開悟證果呢?關鍵就在情愛跟欲望放不下。所以佛說:「人懷愛欲,不見道者,譬如澄水,致手攪之,眾人共臨,無有睹其影者」。修行人因為內心愛欲煩惱的干擾,所以不能開悟證果。就好比一潭清水,用手攪動之後,不管是甚麼人站在水邊,都看不清自己的影像,就因為水是擾動的。   「人以愛欲交錯,心中濁興,故不見道」。眾生心也是如此,當愛欲煩惱,不斷的交錯生起,一直干擾我們的心時,內心便無法平靜,自性本具的智慧也就無法開顯現。   「汝等沙門,當舍愛欲。愛欲垢盡,道可見矣!」。最後佛陀勸勉:諸位修行人,應當舍離愛欲的念頭,當愛欲的煩惱平息之後,自然能徹見真理了。 《六祖壇經》:「何期自性,本自清淨」所以應當尋求種種方便,或者觀察本經所說的刃蜜、逆風執炬等譬喻,或者假借「識心達本,解無為法」等理論分析,以恢復我們本具的光明,因為這本來就是屬於我們的自家珍寶。 第十七章   佛言:「夫見道者,譬如持炬,入冥室中,其冥即滅,而明獨存;學道見諦,無明即滅,而明常存矣!」   前兩章說明修行的下手處,從破除軟、硬二賊,以調伏現前煩惱,為修心先務。本章則進一步說明:對治煩惱的同時,也應當知道依止處,也就是眾生本具的自性清淨心。就如古德所說:「但有去翳法,無有增明法」,修行也就是使煩惱剝落,以恢復自性本具的功德罷了,一切都非不是外來的。   佛言:「夫見道者,譬如持炬,入冥室中,其冥即滅,而明獨存」。見性悟道就好比手上拿著火把,進入黑暗的房間中,隨著火把所到之處,黑暗立即消失,最後只留下光明,遍灑整個房間。火把的光明就是般若觀慧。當般若觀慧照破無明時,妄想的力量就會減弱,乃至於消失。因為光明與黑暗、智慧與無明,都是無法共存的。   「學道見諦,無明即滅,而明常存矣!」。修學佛道,見到了真理,並且能夠證入時,則能破除無明妄想,自性本具的智慧光明,也就能顯露出來,而且永遠不再失去了。   在本章有二個重點,必須注意:   第一:不管我們內心的無明妄想、煩惱執著,是多麼的粗重,都必須要相信:妄想是沒有真實性的。另外就如同《六祖壇經》所說:「何期自性,本自清淨」。能夠達妄本空,知真本有,就不會老是加持自己,總認為自己的煩惱多麼重,智慧是多麼的卑劣,它有真實性了。   第二、雖說清淨心是自性本具,但是也必須假借修持的方便才能開顯。不是道理懂得就能解脫,就像不是懂得食譜就能飽飯一樣,就是古德所說:「高高山頂立,深深海底行」的道理。 所以修學大乘佛法者,首先要承擔自性本具之清淨心,然後稱性起修,不管自利或者利他功德的成就,也就是開發本有的家珍,非從外來的,應知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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