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百法明門論》心不相應行法要義(一)

《百法明門論》 七十八年齋戒學會 心不相應行法要義(一) 「心不相應行法」,《百法明門論》但是舉了二十四個,照說還很多。這二十四個都是眾生不明白的、而很執著的、也不瞭解的。 第一、「得」:得到了。譬如六祖得了五祖傳的衣缽、得了,五祖說:趕快跑、不跑他們要追你,以至於要傷害你的性命不一定、你趕快跑。得了就跑了,惠上座追來了,六祖一看:不行!他是武人出身,他跑得快、力量大,我不行了、要被他追上,趕快把衣缽放在石頭上、人鑽到草叢裡,你要爭衣缽、就給你拿去,我得的是法、不是得的衣缽。惠上座追上來了:吔!說傳衣缽、我可得著了!行者把衣缽放在石頭上,我趕快過去!一拿拿不動。所以佛法到緊要關頭有些不可思議的地方。拿不動、這才著急了,就說:行者行者!修行人哪!我為的是法、不為的衣缽,請你給我開示佛法、禪的意旨。這時候六祖一看:喔!你不為衣缽、為法,那我就鑽出來。從草叢裡鑽出來了:你為法、我上石頭坐,你得給我頂禮,我才給你說法。這時候惠上座就頂禮,為法把「我」壓下去,為法而沒有我。拜三拜之後,這時候六祖就說:「不思善、不思惡,恁麼時是惠上座的本來面目。」當下因為沒有我了、但有要接受法,一聽六祖說法、馬上開悟。要是這裡頭有我,譬如說手裡拿著槍:行者你不給我說呀!我就給你一槍;說得不對、我也給你一槍。這就有我了、不行。我但至誠懇切聽法、一聽開悟了!五祖傳來的缽,這個得了沒有用;我要「以『無所得』故.菩提薩埵依般若波羅蜜多故,心無罣礙,無罣礙故,無有恐怖,遠離顛倒夢想,究竟涅槃。三世諸佛依般若波羅蜜多故,『得』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。」不應當得的、我們不要它——「不得」;而應當得的,佛法——理智、戒定慧,我才能「得」。我要是搶衣缽、或是搶金銀物質,我就不能得。這講「得」的意思、這麼解釋。 顶礼历代祖师大德! 顶礼忏公长老! 顶礼良因师父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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